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《關于推進金融糾紛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》



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,進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,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,在金融領域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金融監管總局、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證監會近日聯合發布《關于推進金融糾紛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《意見》共7部分23條,涵蓋銀行業、證券業、保險業等領域金融糾紛調解業務。《意見》堅持問題導向,旨在完善金融糾紛調解各項工作基礎,拓展功能作用,提升工作整體效能,基本實現金融糾紛調解制度完備精細、金融糾紛調解組織規范專業、金融糾紛調解渠道暢通高效、各方參與金融糾紛調解工作主動充分、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顯著提升的工作格局。
《意見》的制定發布,是金融領域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價值取向的重要舉措,是推進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、提升金融領域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水平的現實需要,對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具有重要意義。
下一步,金融監管總局將會同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證監會等部門,推動《意見》各項要求落地實施,助力金融領域糾紛調解工作規范有序發展,提升金融糾紛調解工作專業化法治化水平,為進一步健全金融領域社會治理體系、促進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。